2023年8月14日18时许,临渭交警大队交斜中队民警在辖区酒驾查辑时,发现当事人方某亮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将其拦挡,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查验当事人方某亮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律法规引用:方某亮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容易发生重大事故。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