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法庭承办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找准焦点”、开庭审理“精准把脉”以及庭后调解“尽心服务”,最终促成该案件达成调解协议,不仅有效促进了本地企业降本增效,也为法院解决类似的涉企案件积累了调解经验,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做好“排头兵”,打好“先行仗”。
“法官,这个工程我们是真的没有挣钱啊,甲方也就总共给我们结了256万元的款……”被告公司的员工在电话中向诉前调解的法官吐露难处。
虽然在诉前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对项目工程款的金额具有较大争议,一直无法给出调解意见,但是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而是针对庭前阅卷时确定的案件焦点,在庭审中向原、被告释明了合同依据和法律相关的规范,引导当事人对诉讼后果有了一定的认识,并在庭审中竭力推动双方就租赁费用进行商谈。
“这个案子只有5万元的差距了。”为了方便快捷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助理建立了一个原告、被告均在的三方微信群,并在群里及时推进和更新双方调解方案。
“虽然在调解书中不能写入,但是我们可以将收款账户写入笔录中,可以将收款的账户确定下来。”法官助理针对双方意见及时作出了回复。
很快,在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努力调解下,当晚双方即确定了最终调解方案,法官也及时制作出了调解书。
“没想到这么快,就把事情办完了,你们法院的速度可真快。”第二天上午,当原、被告来到法院的立案大厅,当场收到了调解书的时候,对法院速度竖起了大拇指。
“这个协议我们双方都感到满意。”原来,法官在调解协议中还增加了一条惩罚性的条款,若是被告企业未按期支付,则应按照80万元的租赁费用进行偿还,这样不仅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利,也能够促进被告积极履行调解内容。
据悉,自2023年至今,蔡甸法院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法庭在调解方式上推陈出新,多方运用“线上商谈+线下调解”“诉前化解+诉讼中调解”等,通过调解(含诉前调解撤诉)化解了141件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