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酒驾撞车身亡家属索赔被撞车主132万最终获赔45万
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663

  在数千年的传承下,酒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但喝酒伤身,也容易出事,不过一些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天底下这么多人,酒驾事故怎么都轮不到自己,然而人算却不如天算。

  面对这样的飞来横祸,死者家属自然悲痛,但被撞者同样无辜,但被撞还要赔偿45万,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2019年,1月13日,一车辆驾驶在徐州铜山某公路山,忽然间车辆失控,直接撞上了停在路边的商旅车,撞击力度非常大,两辆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好在商旅车只是停靠在一旁,车主并不车子当中。

  马某家属控告保险公司能够理解,但是为什么会将被撞车辆车主一同告上法庭呢?被撞车辆车主袁某理当来讲是受害者,怎么又变成被告了呢?

  经交通警察调查发现,造成此次事故的马某属于酒驾,他体内酒精含量已经超标,警方推测马某喝了酒之后上了车,在开车途中因为醉意导致车辆失控。

  家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经过调查取证,袁某的车辆大部分都停在车位线之内,但有一小部分是停在车位线之外,因此袁某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上面这条)。

  袁某无法认同这种说法,责任认定书中认为,车辆是一个整体,即便是一部分停在了外面也属于违章车辆,法院也采纳了这种说法。

  马某的亲属要求袁某、保险公司赔偿132万余元,法院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进行了赔偿方面的审理,认定马某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袁某负有次要责任,因此马某承担70%责任,袁某承担30%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保险公司、袁某承担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45万余元,保险公司承担15万万、袁某承担30万元。

  面对这样的结果,确实会引发争议,毕竟袁某只是停了一个车,却没想到车被撞了,还要赔偿30万元。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都跟酒后驾车有关,而造成死亡事故的同样高达50%,如此高的数据,让酒驾也成为了公路上一大“杀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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