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里最残暴的不是陈也不是刘而是神秘的她
时间:2024-08-16  浏览次数:663

  我很不同意这种说法。江歌案是中国互联网史上最离奇的案件,很多真相有待挖掘,巨多逻辑讲不通。科学就是为寻找逻辑和真相而生的方法论,怎么能说研究江歌案与科学没关系呢?

  所以,我把研究江歌案当作科学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有所发现,一定能帮助很多人理解科学精神,也就达成了我的科普目的。

  这么说吧:如果没有她,让中国网友投票江歌案里谁最残暴,陈和刘的得票数很可能对半开。但她一出现,立刻打破了罪恶的天平,陈刘合计得票数都可能被她碾压。

  神秘的她,是江歌妈妈的微信好友——老姜,首次露脸于江歌妈妈2019年8月20日在自媒体平台上发表的文章《出路》。老姜的微信名片截图来自文章《出路》,右下角有江歌妈妈的水印。

  老姜的头像是一只半戴墨镜笑容诡异的熊猫。之所以称老姜是她,而不是他,因为微信名片里有个红色的女士标记。

  然而隐含的线年开始,能够加江歌妈妈微信好友者,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查,据说都必须手持身份证拍照,验明正身后才能加她。老姜到底何时,以及怎么加上江歌妈妈微信好友的?暂时还是一个谜。

  江歌妈妈在《出路》里给出了一个老姜与其私聊的不打码截屏,由于极度涉黄,发出来肯定会被投诉到删文,我只能给大家看一个打码版,打码文字自己脑补,即便你与江歌非亲非故,也会让你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手撕老姜。江歌妈妈看到这些文字时,有何感受可想而知。

  老姜完全是在践踏人类道德的底线!其残暴与罪恶,无以复加!731部队的日本鬼子见了老姜都要下跪!!!

  可以想象江歌妈妈的内心有多么痛苦!但江歌妈妈之坚强无人能及,她为了曝光老姜的暴行,强忍极度悲痛和出离愤怒,将含有不打码截屏的《出路》挂在自己的微博和公众号上。

  然而,即便能理解江歌妈妈为了曝光老姜的毅然决然,广大网友受不了江歌和伟大的妈妈被如此当众侮辱,强烈建议江歌妈妈删除这篇文章。

  但是,公众号这边的情况完全不同。虽然可能也有投诉,但官方没有主动删除这篇文章,江歌妈妈也忍辱负重、坚持曝光老姜,于是微信版《出路》竟然坚持了两年半!坚持了两年半!坚持了两年半!

  这也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在老姜出现前,有些对江歌妈妈有重大帮助、与她走得非常近的网友,因为受不了江歌妈妈不删文章而发疯,与她反目成仇。江歌妈妈对这些叛变分子也毫不留情,将他们统统归入刘鑫粉,他们的结局也像刘鑫一样悲惨。

  一直到2022年2月,因为某些原因,江歌妈妈终于删除了这篇文章,但可能已经有上千万网友看过全文,他们无一例外成了帮助江歌妈妈抓老姜的中坚力量,其中就包括我。

  由于公众号这篇文章存在了两年半时间,所以也有热心网友通过录屏方式保留了这份证据。想看不打码版的,可以移步:

  我甚至在微博上成立了一个【诛老姜联盟】群,目前群成员有278人,群头像就是在老姜头像上加一个诛字,群公告如下:

  本群为诛老姜联盟群,不谈刘鑫,不谈江歌案的案情,只谈如何抓老姜。本群只允许骂老姜,不允许骂任何网友,争取所有人类网友成为抓老姜统一战线的朋友。

  2022年2月25日,一位见不得江歌和江歌妈妈被侮辱的外地网友来到上海报警抓老姜。她对上海不熟悉,我自告奋勇和她一起去黄浦区老西门派出所报的警。

  然而,由于侮辱罪必须是本人或监护人报警才有用,我们的这次报警很不甘心地失败了。我们也由此学到了一个法律知识:侮辱罪不是公诉案件而是自诉案件。

  下面的微博里,江歌妈妈对我和网友的报警做了评价。第一,她觉得我们报警是希望她坐牢(冤枉啊,我们只是一心一意诛老姜);第二,她担心自己在当地报警,山东即墨警方不予立案,届时网友可能要负一定的责任。

  网友调侃说如果江歌妈妈报警抓老姜,会给当地警察带来很多工作量,招致警察的埋怨。江歌妈妈接着网友的话题用反问方式表示:警察埋怨也不是她造成的,不是她的责任。

  网友劝江歌妈妈抓老姜,江歌妈妈却让网友去督促陈岚抓老姜。她也认为自己确实该告老姜,也确实做了一些网友不知道的事,但坚决反对陈岚的恶意炒作老姜。

  江歌妈妈曾说过“不允许任何人玷污女儿”,而且江歌妈妈已将三名口无遮拦的网友送进了监狱。她比任何人都想抓老姜,也比任何人都有能力抓老姜,这两点我从不怀疑。

  只是,从科学严谨的角度,从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的角度,我还没有看到江歌妈妈报警抓老姜的证据,但我和网友报警抓老姜有真凭实据。只是因为我们不懂法律而失败了。

  在奥运会上,中国乒乓球队包揽了全部五块金牌。但是,网上竟然有人侮辱球员和教练,两名女子均因此而被刑拘调查。

  在警方出具的蓝底白字通报或媒体报导上,诛老姜联盟的小伙伴们注意到一个细节:两起案件,警方都是接群众举报而采取行动的,并不是说接到被辱者的报警才采取的行动。

  这个细节意味着,如果举报老姜的群众足够多,警方是否也可以【接群众举报】、不需要江歌妈妈自诉就去抓老姜呢?

  再去查法律解释,豁然开朗。原来,侮辱罪也可以是公诉案件,但需要足够严重,即情节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老姜谈不上危害国家利益,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很可能够的上。

  江歌案世人皆知,老姜如此残暴对待江歌妈妈,也有上千万人知晓,如果老姜一直逍遥法外,将使很多人对中国法制失去信心,这对社会秩序的危害不严重么?至少我觉得老姜案够格公诉了。

  于是我就睡不着了,连夜写下这篇文章,就问你:愿不愿意帮助江歌妈妈,成为举报老姜的群众之一?以便形成群众举报而让老姜案成为公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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